⒈ 法:裁定或判决。
英hand down court decision; pass sentences;
⒉ 体育界担任裁决评判工作的人。
英judge; umpire; refree;
⒈ 法院根据事实,依照法律,对诉讼案件加以裁定和判决。
引李大钊 《“五一”MayDay运动史》:“三人的裁判,过了四个月才确定了。检察官要求死刑,但陪审很公平持正。”
蹇先艾 《水葬》:“文明的 桐村 向来没有什么村长……等等名目,犯罪的人用不着裁判,私下都可以处置。”
⒉ 泛指对事情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。
引鲁迅 《呐喊·一件小事》:“以前的事姑且搁起,这一大把铜元又是什么意思?奖他么?我还能裁判车夫么?我不能回答自己。”
老舍 《二马》第四段九:“伊太太 看两个姑娘辩论,心中有点发酸。她向来是裁判一切的,那能光听着她们瞎说。”
⒊ 根据体育运动的竞赛规则,对运动员的竞赛成绩和在竞赛中发生的问题作出评判。
⒋ 指在体育竞赛中执行评判工作的人。
引柯岩 《快活的小诗·看球记》:“看球应该像裁判一样公平。”
⒈ 依竞赛规则,对竞赛成绩或竞赛中所发生的问题作公平的处置或评判。
⒉ 依竞赛规则处置竞赛中所发生的问题及评断胜负的人。
⒊ 法律上指审判机关依事实和法律,对当事人或诉讼关系人所作的决定,可分为判决及裁定。
英语judgment, to referee, umpire, judge, referee, CL:個|个[ge4],位[wei4],名[ming2]
德语Angebot
法语arbitr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