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法国和比利时、中非等国家和地区的国语或官方语言。使用人数约9000万,文字采用拉丁字母。为联合国正式语言和工作语言之一。
⒈ 合乎礼法的言语。
引《论语·子罕》:“法语之言,能无从乎!”
邢昺 疏:“以礼法正道之言告语之。”
宋 陈叔方 《颍川语小》卷上:“洪文敏公 聚经子诸史句,目曰法语、精语者。”
清 周亮工 《<金陵览古诗>序》:“举此中形胜风俗以及残碑断碣,法语方言,閭巷之謳吟,游人之题咏,一一具载,著为《金陵景物略》一书。”
⒉ 讲说佛法之言。
引《维摩经·菩萨品》:“忆念我昔於兜术天上,为诸天人讲法语。”
清 周亮工 《得高座传公书讣音与俱至》诗:“法语留高座,灵光烱夜臺。”
⒊ 法兰西 民族的语言。属印欧语系罗马语族。主要分布于 法国、比利时、瑞士、加拿大 等地,为国际通用语言之一。
⒈ 可作为法则的言语。
引《论语·子罕》:「法语之言,能无从乎。」
⒉ 宗教的教言。
引《禅关策进》:「诸祖法语,今不取向上玄谈,唯取做工夫吃紧处。」
⒊ 法兰西民族的语言。国际通用语言之一。属印欧语系罗马语族。分布在法国、比利时、瑞士等地。使用人数在六千万以上,文字采用拉丁字母。旧音ㄈㄚˋ ㄩˇ fà y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