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指掌建邦的六典以佐王治邦国。泛指国家的政事。
引《书·周官》:“冢宰掌邦治,统百官,均四海。”孔 传:“天官卿称太宰,主国政治,统理百官,均平四海之内。”《周礼·天官·冢宰》:“乃立天官冢宰,使帅其属而掌邦治,以佐王均邦国。”郑玄 注:“邦治,王所以治邦国也……故《大宰职》曰:掌建邦之六典,以佐王治邦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