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驳选”。
⒉ 旧指黜免已入选的官员。
⒈ 亦作“駮选”。旧指黜免已入选的官员。参见“驳放”。
引清 陈康祺 《燕下乡脞录》卷二:“其时吏部选人,或违例压缺,改易文凭,駮选停放,除授不公,给諫上书极论,纚纚数百言,指斥无隐,銓曹多被议者,直声大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