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薄刑之一。鞭打背部。
⒈ 古代薄刑之一。鞭打背部。
引唐 韩愈 《符读书城南》诗:“一为马前卒,鞭背生虫蛆。一为公与相,潭潭府中居。”
《新唐书·刑法志》:“太宗 尝览《明堂针灸图》,见人之五藏皆近背,针灸失所,则其害致死,叹曰:‘夫箠者,五刑之轻;死者,人之所重。安得犯至轻之刑而或致死?’遂詔罪人无得鞭背。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》:“申禁鞭背国法,不用徒、流、黥、绞之刑,惟杖臀。”
⒈ 古代的一种刑罚。用皮鞭抽打犯人的背部。
引《新唐书·卷一六五·权德舆传》:「太宗皇帝见明堂图,始禁鞭背。」